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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4-25 阅读:2029 次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8年11月,前身是车站区人民法院,1960年6月更名为合肥市东市区人民法院。1963年4月随三个市区法院同时撤销,合并成立合肥市人民法院。1973年4月,合肥市东市区人民法院重新建立,先在区文化馆内办公,1985年7月迁至蚌埠路1176号新建政法大楼办公,2002年5月因区划调整,合肥市东市区人民法院更名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07年7月1日正式迁入新综合审判大楼办公。 经过30多年的不断发展,如今的瑶海区法院共有在编干警86人,本科以上学历83人,占97%,其中研究生学历30人。年受理案件7000余件。新综合审判大楼位于瑶海工业园区绿化丛中的新海公园东侧,总面积约14500平方米,设有审判法庭17个,调解室11个。新大楼严格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分离,组建有多媒体监控系统、庭审展示及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门禁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了远程审判和法院内部局域网与政法专网的对接,安装了《法院信息管理系统》,采用现代化管理模式,配套齐全,全面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为丰富干警的业外生活、展示法院的文化氛围,建立了乒乓馆、室内羽毛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和符合国际标准的网球场等体育设施,这些内外环境的结合充分体现了审判特征与法律文化的高度结合,标志着我院在全省基层法院硬件建设中已位居领先水平。 瑶海区法院坚持以“瑶海精神”为动力,抓队伍,振奋精神,创造佳绩;抓审判,公正高效,司法为民;抓改革,开拓创新,以求实效。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法院审判工作有了大发展,队伍素质有了大提高,物质建设有了大改善,各项工作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及上级法院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先后获得全省模范法院、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法院系统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市花园单位、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院等多项荣誉。2010年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到省特级标准。 瑶海区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庭、执行庭(局)、审判监督庭、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行政装备科、法警大队十三个职能部门和一个派出法庭(新站法庭),分工明确,运作顺畅。 近年来,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应对案件井喷式增长的态势,瑶海区人民法院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推进各项改革,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程序,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坚持立审、审执、审监分立,建立审判质量综合考评体系,推行大民事分案,强化院、庭、审判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案件审理“高速度、高效率、高效益”, 审判工作呈现出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高、发回改判率、信访率低、无重大信访维稳事件发生的“三高两低一无” 的良好态势,审判效率、案件质量有了较大的提高。坚持能动司法,开展法官“五进”活动,在合肥市法院系统中,率先设立交通巡回法庭。推行周末法庭、假日立案,从细节入手,抓好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措施。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制度,重点体现分权制衡;实行执行实施权、裁决权分离,执行程序公开,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执行110热线,力破“执行难”坚冰。创立社会调查员制度、开展社区矫正,整合社会力量,帮助少年犯重新回归社会;强化诉讼调解力度,指导民间调解,重视人民陪审员和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强化廉政措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瑶海区人民法院坚持培育“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围绕着“崇法厚德,秉廉励业”的八字院训,把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潜移默化,营造文化氛围。从审判到管理,从物质到精神,由外而内,点滴渗透,使干警接受文化熏陶于无形,更加敬畏法度、知荣明耻、道德高尚。通过一系列全面高效的文化建设活动,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精神风貌。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和谐瑶海建设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不断谱写新的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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