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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7-14 阅读:4634 次
1.商业秘密类案件:
①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
②权利人主张的信息是否具有经济性、实用性;
③被控侵权方的信息与权利人的非公知信息是否相同或相似; ④其他与商业秘密相关的鉴定事项。
2.专利类案件:
①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
②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是否属于原告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的公知公用技术;
③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相近似;
④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⑤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技术方案;
⑥其他。
3.著作权类案件:
①权利人的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②被控侵权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是否相同或相似;
③其他。
4.商标类案件:
①被控侵权商标是否与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
②其他。
5.技术合同类案件:
①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等合同的技术成果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或存在重大技术缺陷;
②转让方履行技术转让合同所交付的技术文件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
③履行合同所做的技术指导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④其他。
6.其他类案件:
被控侵权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与权利人产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是否相同或相近似;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