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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iPad 苹果“赌”意正酣

发布时间:2012-3-5   阅读:1922 次

合肥律师网讯:

苹果在中国的iPad商标权之争正关系到苹果在中国市场的销售,而中国市场恰恰被苹果认为蕴含“爆炸式潜力”,2011年销售额已达130亿美元,超越了中国本土最大的IT公司联想。 

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近日公开表示,“预计到2015年,发展中国家的移动设备市场将会增长至10亿台,其中25%将来自于巴西和中国。” 

从近半个月苹果的策略变化来看,苹果难舍iPad,且“赌”意正酣。这一系列的变化包括:变身高调宣传,发布公司声明,将对唯冠董事长杨荣山的律师函公之网上,邀请金杜律师事务所加盟广东高院二审诉讼,为香港诉讼和上海浦东诉讼在程序上的暂时优势造势等。 

“此举暗示了苹果还愿意为iPad再赌上一把,至少近期不会坐到谈判桌前。”知情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庭审出现戏剧性变化

本来,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加盟,令2月29日开庭的广东高院iPad商标权二审增加了不确定性的色彩,让iPad的未来命运更加扑朔迷离。 

在此之前,根据深圳中院的一审判决,“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唯冠)签订,且与被告(深圳唯冠)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苹果的iPad商标权之诉被驳回。 

对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苹果方面除非有新的事实和证据引入,否则,单纯纠缠于法律适用在二审将很难获胜。 

或者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或者是由于全国各地的工商介入苹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开始重视广东高院的二审诉讼,在二审开庭前变更律师事务所,引入了国内在知识产权领域最为强大的律师事务所金杜作为二审顾问。 

金杜的加盟,让舆论对案件走势的预判发生了变化,这是一个国内知识产权高手云集的团队,它包括出身最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的蒋志培,出身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参与甚至主持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的乔德喜,还有很多曾是国内外著名知识产权案件(比如经手达娃案等)的首席律师。 

在金杜发给深圳唯冠的律师函中可以发现,金杜的策略逐渐浮现,即一再强调深圳唯冠从头至尾参与了iPad商标的交易转让。同时二审诉讼中更加强调台北唯冠对深圳唯冠的隐名代理。(即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合同。苹果认定深圳唯冠与台湾唯冠构成隐名代理关系。) 

然而,法律适用的组合可以有多重变化,事实和证据的引用却并不能单纯以律师的智慧为转移。2月29日的开庭让苹果在事实上层面遭遇了戏剧性变故。 

记者从唯冠方面代理律师谢湘辉处了解到,“苹果的证人——IP公司负责人在作证时提供了有利于唯冠方面的证据,他一方面承认公司有懂中文的专家,另一方面他承认当时发给袁辉(唯冠员工)的有关iPad大陆商标权的信息是由苹果的律师提供。” 

“这意味着苹果早就了解iPad的大陆商标权属于深圳唯冠,此前一审时苹果方面以不懂中文推卸责任是有意的骗购行为。” 谢湘辉说。 

“在对该证人的法庭询问过程中,苹果律师一直有意打断,但我们坚持了询问,法庭也允许了,所以这个证据对我们是非常有利。” 

对于媒体报道的二审苹果方面增加的新证据,谢湘辉表示,“苹果方面并没有增加太多证据,只是从香港法院调取了一些电子邮件作为新的证据,但这些证据此前我们都见过”。 

谢湘辉告诉记者,“苹果方面试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服务器地址来证明深圳唯冠与台北唯冠之间的隐名代理关系,但显然证明力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在谢湘辉预计只有两三个小时的二审开庭,最后整整进行了一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6点,中间休庭两个小时,双方律师对证据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法院有可能会继续开庭,也有可能接下来就会判决,时间上应该会很快。如果胜诉我们将继续进行全国性的诉讼。” 

一位参与庭审旁听的人士告诉记者,“苹果对于广东高院的二审很慎重地‘赌’了一把,但却给对方提供了有利证据。” 

唯冠的重组顾问,和君创业副总裁黄一丁则表示,“苹果二审翻盘的希望并不大,因为要推翻一审判决的两个内容,即深圳唯冠与台北唯冠不是一回事(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以及两者之间不构成表见代理,苹果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 

对此,记者致电苹果方面的代理律师,截至记者发稿时,未得到答复。 

不可小视的唯冠“组合拳”

唯冠正准备拿出它最具杀伤力的一局——申请海关禁令。 

“海关禁令就是要求中国海关官员阻止iPad运进和运出中国。如果这个要求被满足,iPad全球销售都会面临崩溃,甚至会影响iPad3上市。因为中国是苹果公司iPad的主要生产基地。”知情人士表示。 

这对苹果来说,相当于一招致命的杀手锏,因为相对潜在的300亿元工商处罚来说,供应链断裂将是更大的危机。 

对于这一举措的进展,谢湘辉告诉记者,“唯冠方面已经与深圳海关取得了联系。” 

而除此之外,来自唯冠方面的消息显示,2月17日,深圳唯冠向美国加州高等法院起诉了美国苹果公司,而在此之前,在深圳唯冠起诉状中列为被告的都是苹果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或经销商。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协议因为欺诈被判无效,那么iPad商标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的使用权将重新归属唯冠台湾。”这将再次事关iPad在全球的竞争。 

扳回战局 苹果借势“舆论”

面对唯冠的步步紧逼,苹果终于决定要跳出来。 

2月14日晚间,苹果发表声明称,“多年前,我们购买了唯冠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 

同时苹果还表示,“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我们在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在黄一丁看来,“苹果的声明意在混淆舆论,因为香港法院只是一个程序上的文件,并不涉及实质内容,所以不存在支持任何一方的态度。更重要的是,香港法院尚未开庭,就更不会有支持任何一方的判决出来。” 

2月23日,苹果申请上海浦东法院中止审理获得支持。据路透社报道,在苹果浦东案开庭时,苹果方律师胡晋南指斥唯冠方面“没有产品,没有市场,没有客户,没有供应商,什么都没有,而苹果在中国有巨额销售,原告方已不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其实这就是勒索”。 

不仅如此,在金杜律师事务所临危受命之时,一份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发给唯冠创始人杨荣山的律师函被挂到网上,称深圳唯冠自始至终在参与商标转让。 

根据后来唯冠发表的声明显示,“金杜律师事务所在香港高院尚未就iPad商标权做出正式宣判的情况下,妄下结论,违反了中国律师法规的律师应有职业道德,而且更进一步的将代表苹果公司向本公司及关联方发送的,存在大量不实陈述的律师函发布于网上,已严重侵犯唯冠及关联方名誉权、隐私权。该行为已违法。” 

无论如何,在法院未做判决之前,任何一方的事实都有待确证,但双方的行为则毫无疑问地显示,双方都将舆论视为了重要的筹码。 

2月27日,也就是唯冠在美国起诉苹果后10天,唯冠通过纽约公关公司Powell Tate进一步发布了他们修正诉讼的声明,开始回击苹果的舆论攻势。 

在该声明中,唯冠表示“证据表明,唯冠台湾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后者的隐瞒欺诈和重要事实压制所促成的”。 

为了证明这一欺诈的存在,唯冠引用了苹果公司常务董事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化名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与唯冠进行谈判的事实。 

“罗宾逊后来进一步通过使用别名来掩盖苹果与此事件的关联。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是其用来与唯冠谈判时所采用的名字。” 

苹果在中国法律留下了的漏洞,正在让它付出相应的商业代价。 

背景资料

成立于1995年的深圳唯冠公司在2001年取得了“iPad”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此后,2001年到2004年,台湾唯冠分别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共计获得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苹果于2009年8月11日在英国伦敦注册成立IP公司。2009年12月23日,IP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协议第一条约定:台湾唯冠以3.5万英镑对价向IP公司转让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共10个商标。 

但深圳唯冠获悉苹果公司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的消息后,向苹果公司提出深圳唯冠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权利人,并要求苹果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即深圳唯冠到底有没有把iPad商标卖给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根本没卖过,而苹果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总部)把iPad的全球商标权都卖了,iPad的中国大陆地区商标自然也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