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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4-7 阅读:2543 次
《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杀功能表相同或者近似的,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律师解答: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既要考虑商标标志构成要素及其整体的近似程度,也要考虑相关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所使用商品的关联程度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导致混淆作为判断标准,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近似是指混淆性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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