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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2-25 阅读:1660 次
新华网南宁2月24日电 记者从正在此间召开的南宁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上获悉,2010年发生的“广西公务员考试泄题事件”系列案已有审理结果,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1至5年有期徒刑。
根据南宁市十二届人大九次会议提供的2010年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材料,南宁市基层法院已一审以泄露国家秘密罪、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2010年公务员考试试题泄密事件涉案人员1至5年有期徒刑。
在2010年1月16日广西举行的本辖区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出现了泄题,有人于考试前在互联网论坛上公布了试题及答案。
事件发生后,广西有关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肖化也引咎辞职。之前的考试成绩宣布无效,并在4月25日另行组织了2010年广西公务员录用考试。
2010年9月下旬,“广西公务员考试泄题事件”系列案进入审理阶段,共有四起案件,包括唐昌曼涉嫌玩忽职守罪案,黄文亮、黄骞、覃绍剑涉嫌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案,李坤明、李其蔚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和刘峰奇、李东峰、蒋维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分别由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兴宁区法院审理。(记者 向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