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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划定

发布时间:2010-9-28   阅读:1724 次

合肥律师网讯:

今年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为18%,下线为3%

记者9月25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已划定,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8%,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该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省人社厅已向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下发了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要求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结合工资指导线要求,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及其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具体要求包括: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对上年工资水平高于全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倍的企业,一般控制在基准线以下。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下降的企业,可按照不低于工资指导线的下线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上年度经营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低于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亦可不增加工资。各市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人社厅备案。企业的增资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记者 丁玲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