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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9-19 阅读:1792 次
据新华社电 江西抚州市委17日晚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
9月10日上午,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3人被烧成重伤。随后,3名伤者被紧急送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事件引起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抚州市委、市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救治伤者,并派出调查组于15日前往宜黄县展开调查。
又讯 据《抚州日报》报道 近日,江西抚州市召开信访维稳工作座谈会,市委书记甘良淼表示,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确保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甘良淼表示,在城市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旧城改造等工作中要以稳定为前提,严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避免因决策失误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发群体性事件。
处理结果
县委书记 邱建国
县长 苏建国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立案调查
副县长 李敏军
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免职、立案调查
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
县房管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纪焕华
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范剑华
对事件负有直接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这3人分别立案调查,并由宜黄县委免去其职务
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熊继勇
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其立案调查
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健
对事件负有一定责任,抚州市责成宜黄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