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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0-7-22   阅读:2406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下列情形:

(一)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二)因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维持所负债务;

(三)夫妻约定要共同偿还的债务;

(四)因夫妻一方为治疗疾病支出必要医疗费用所负债务;

(五)为履行一方个人其他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的侵权民事责任、担保责任以及罚金等所负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