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手 机: 18019983735

电 话: 0551-3651164

传 真: 0551-3628874

E-mail:lughua@126.com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路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诉讼指南 > 详细信息

什么是缺席判决?

发布时间:2010-7-15   阅读:3520 次

合肥律师网讯: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陈述、辩论的情况下,依法所作出的判决。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缺席判决:

①原告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

③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

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