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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计算机软件商品商标的使用?

发布时间:2010-7-8   阅读:2250 次

合肥律师网讯:

除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在安装、运行计算机软件时,显示器显示出的对话框、标题栏、图标及版权页等界面上出现注册商标,表明其所标示的商品区别于其他同类商品的来源的,亦为商标的使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