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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扒房屋未采措施酿事故

发布时间:2010-3-9   阅读:202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安徽法院网讯:在拆旧房盖新房中,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日前,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这起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李士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9年5月2日,在利辛县马店镇双沟村,被告人李士其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并指挥李如修、李士彬、李如刚等人给村民李军扒旧砖瓦房,准备盖新房。在扒房过程中,房屋山墙突然倒塌,李如修被当场砸死,李士彬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士刚受伤住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士其在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组织他人扒房,造成二死一伤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