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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2 阅读:1964 次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000万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用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资助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1月11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就该项目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法制日报》记者的提问。
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立项实施具有哪些意义?
答: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该项目每年可以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万5千件,将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与法律援助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促进法律援助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同时,项目的实施,对维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问:项目实施的原则有哪些?
答: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目前,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各省(区、市)制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使用一般性财政资金满足的是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法律援助需求,但仍有大量虽不属于贫困线以下,可是经济较为困难无力支付律师费的群众不能获得法律援助,同时还有很多涉及人民群众基本民生问题的事项,没有被纳入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在坚持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使用财政性法律援助经费办理案件范围的基础上,将经济水平高于当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低于城镇最低工资的群众纳入受援人的范围。同时,确定两大类十四种涉及困难群众基本民生问题的法律援助案件作为项目优先资助的事项,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该项目的整体实施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但重点是法律援助工作相对薄弱的中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分配资金数达到项目资金总数的70%以上。
三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施法律援助既要履行政府责任,也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为充分发挥各类法律援助实施力量的作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坚持以地(市)和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同时,也包括热心公益并擅长办理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及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高等法学院校学生社团组织和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法律帮助中心。
问:如何保障用好管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
答:对彩票公益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有效性和安全性,是项目实施的关键。司法部对用好管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高度重视,吴爱英部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此,财政部和司法部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将在司法部、财政部的领导下,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一是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设立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并设立项目专项账户。司法部、财政部有关司局、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给予指导。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将分别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管理、监督本省(区、市)内的项目实施工作。二是规范资金用途。各项目实施单位申请的资金只能用于向案件承办人发放办案补贴,不得用于弥补本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不足,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福利性费用开支等。禁止重复发放办案补贴,即由本项目资助的案件,不得再申请一般性财政法律援助经费或其他办案补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各项目实施单位均需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三是建立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制度。项目资金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直接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的周期为三个月。案件承办人先垫付办案费用,待案件办结并经审查通过后,向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办案补贴。四是建立合同制的项目管理方式。通过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执行协议书》的方式,确定办案质量、数量和其他权利义务。五是建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各省(区、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本省(区、市)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及时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六是建立项目信息化管理制度。建立项目信息管理数据系统,对各地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七是建立奖惩制度。项目立足于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对那些办案质量高、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培养成项目的窗口和典型。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现象的项目实施单位,一律停止资金支持,取消项目实施资格。
问:如何申请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单位?
答:近期,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发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立项申请通知》。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所属的法律援助机构接受本辖区内地(市)和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立项申请,并提出审核意见,报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负责推荐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六省(市)热心公益并擅长办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优秀律师事务所,报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法律援助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高等法学院校学生社团组织和妇联等社会团体的法律帮助中心(维权机构)直接向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提出立项申请,由中央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
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司法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项目实施的要求主要是: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项目工作的管理责任,制定好项目实施细则,认真组织管理好项目实施工作。要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确保法律援助资助对象和资金使用上不发生违规现象。各地要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未成年人五个方面的法律援助对象的救助力度,力争实现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目标。
二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项目实施单位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项目的宗旨和意义、资助内容和申请办法,及时宣传项目进展情况和受助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项目。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管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集中组织检查评估,各地要通过建立工作制度,定期检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项目执行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管好用好项目资金。要建立项目成果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定期向社会公布项目资助情况。
法制日报北京1月1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