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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国务院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提请人大审议

发布时间:2016-11-29   阅读:1217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今年钢煤行业去产能工作基本完成任务情况汇报,决定派出国务院调查组严肃查处个别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更加便利就业创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推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认为,进一步减少对职业资格的行政许可和认定,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开展专业技能评价,是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促进就业创业。会议决定,在2014年以来已分六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的基础上,再取消临时导游、餐厅服务员、保洁员等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已取消70%以上。对剩余的职业资格要尽快制定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外一律不得设定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同时,要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积极推动由企业和行业组织自主开展技能评价,为专业人才搭建市场化的职业发展通道。
 
为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公平市场环境,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草案完善充实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补充了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和行政处罚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