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讯: 新京报讯 2002年发生在云南巧家县的一起幼童中毒案让钱仁风成为“凶手”含冤入狱13年。在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无罪释放后,钱仁风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赔偿。昨日下午,云南省高院举行钱仁风再审改判无罪申请国家赔偿案听证会。现场,云南高院副院长向钱仁风鞠躬道歉。
因何改判?
今年6月1日,钱仁风通过律师向云南省高院提起国家赔偿,对其蒙冤入狱的13年10个月,共计索赔955万余元。
云南省高院发布的信息显示,云南高院再审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认定钱仁风有罪证据存在矛盾和疑点,且这些矛盾和疑点无法得到合理解释和排除,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云南高院依法再审改判钱仁风无罪。2016年6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到赔偿请求人钱仁风的赔偿申请,并于2016年6月3日登记立案。
赔多少钱?
记者注意到,5月16日,最高检发布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42.3元。对于钱仁风申请金额高出这一标准,此前钱仁风的律师曾对媒体表示,在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方面,申请人提出应按每日24小时计算赔偿金,而非《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以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
听证会上,云南省高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七名委员听取了钱仁风及其委托代理人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及相关规定对钱仁风进行赔偿。
为何鞠躬?
此外,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田成有在听证会上代表云南省高院向钱仁风鞠躬道歉。
田成有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对钱仁风遭受的精神痛苦深表歉意。希望依法及时地通过国家赔偿,给予钱仁风在精神和生活上最大限度的弥补和安慰,祝福钱仁风能从痛苦中走出来,乐观地对待生活。
同时,法院将从此案中汲取教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坚决杜绝一切错案的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王梦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