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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3-16   阅读:1471 次

合肥律师网讯: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   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于:2015/9/22 17:39:52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已经我院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第35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5年9月6日 

 

 

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

案件执行的数额标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执行的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五千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