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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每人每行开卡不超4张

发布时间:2016-3-16   阅读:1249 次

合肥律师网讯:

银监会官网3月14日发布消息,近年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为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治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5〕48号),对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解读:电信诈骗的最终结果是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某个账号或某张银行卡,如强化银行卡实名制一一对应,则犯罪嫌疑人自然就跑不了。现状是,那些用来接收诈骗资金的银行卡,大多非本人持有,有的是用假身份证开立,有的是买的别人的闲置卡)。

  一是严格实名制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身份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认真审核办理人身份证件,坚决杜绝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

  二是严格限制开卡数量。同一商业银行为同一客户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对已办理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开卡客户联系核查。经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当中止服务,妥善处理。

  三是全面提升银行卡安全管理水平。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提升内控水平,切实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不断强化行业自律,严格落实社会责任。

  此外,48号文还从建立联系人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对银行卡业务监督管理提出了全面要求。

  48号文的出台,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银行卡业务的规范管理,遏制违规代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第一环节,从源头切断了不法分子获取犯罪工具的途径,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