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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新《幼儿园工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6-3-3   阅读:1265 次

合肥律师网讯:

法制网3月1日讯  教育部今日发布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近年来频频被媒体曝出的幼师虐童现象,有望因此减少。

  现有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于1996年发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大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学前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普及程度大幅提高。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介绍,全国幼儿园数量已从2009年的13.8万所,增加到2014年的21万所,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了70.5%。特别是幼儿园的办园体制已从过去单一的以公办为主转为多元化办园的格局,民办幼儿园数量激增,占比已超过幼儿园总数的2/3。

  新规程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均予以回应。例如,幼儿园收取低价入园费,但开设高价兴趣班。新规程明确,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

  再如,《规程》要求幼儿园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教育,发现幼儿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工作教程》规定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新生入园相挂钩的赞助费。(记者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