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律师网讯:一辆私家车为避让另一辆车撞了花坛,车上一名女大学生脖子扭伤。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然而,就因为这是一辆滴滴快车,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女大学生无奈拨打12345求助。
不久前的一天凌晨2点,女大学生李某从江宁区碧水湾小区出来,坐上了陈某的私家车。陈某是一名滴滴车主,平时靠开滴滴快车赚点钱。
车没走多远,为了避让另一辆疾速而来的轿车,陈某猛打了一把方向,结果车辆失控,撞上了路边花坛,车头撞了个瘪塘。李某经历巨大撞击后觉得脖子一阵疼痛,医生诊断为颈椎损伤。
陈某报了保险。一般来说,作为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不仅应承担陈某的修车费用,还要担负李某的医药费。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前来了解情况时,李某坦言自己和陈某是滴滴乘客与车主的关系。
保险公司一听,立刻表示:“这是坐滴滴快车出的事情,我们不赔。”陈某一听急了,赶忙追问:“我保费按时缴纳,也没有酒驾,为什么不赔?”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解释,因为出事时,这辆车处于营运状态,而私家车保的都是非营运险,因此拒赔。
李某医药费花了不少钱,她提出要2000元的赔偿,而陈某表示,保险公司不赔的话,所有费用他都得自己承担,他也没这么多钱,只能出300元。双方谈不拢,李某拨打12345求助。
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民警接到12345转来的求助电话后,也很头痛: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充分;李某还在念大学,确实经济不充裕,司机陈某家境也很一般;更重要的是,交警只能调解,并没有什么强制权力。
交警只好把双方当事人请到中队来调解,双方谈了5次才达成协议,陈某赔偿李某700元医药费。
随着滴滴顺风车、专车、快车的增多,滴滴车事故与日俱增,理赔难的矛盾日益凸显。
据了解,滴滴车发生事故后,相关多方常常就理赔问题争执不休。滴滴公司认为自己只是个约车平台,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绝大多数滴滴快车、滴滴顺风车和滴滴专车使用的都是私家车,当初投保时,车主是以非营运车辆的名义购买的保险,但车辆一旦成为滴滴车,性质就成了营运车辆,两类车光保费就相差50%甚至100%,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认为,滴滴公司虽然是个网络约车平台,但车主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至于保险公司,则需要先明确“营运”的含义,如果是快车或专车等专做载客生意的车辆,有可能定性为“营运”,但顺风车是出于合理分摊成本的角度存在,是否为“营运”还有待商榷。
目前的现状是,滴滴车发生事故,损失往往要车主或乘客承担。交警提醒,滴滴车主驾驶时,一定要小心慢行;乘客在选择滴滴车之前,也要考虑到事故责任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