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经典案例

联系方式

手 机: 18019983735

电 话: 0551-3651164

传 真: 0551-3628874

E-mail:lughua@126.com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莲花路与石门路交口尚泽大都会B座160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 详细信息

福建高院立案受理念斌复议申请国家赔偿案

发布时间:2015-3-25   阅读:1350 次

合肥律师网讯:

    昨日,福建高院决定立案受理念斌申请国家赔偿一案。此前,由于对福州中院作出的113万国家赔偿决定不满,念斌向福建高院申请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念斌不满113万赔偿将申请复议

    3月18日上午,法晚记者从念斌姐姐念建兰处获悉,由于对福州中院作出的113万国家赔偿决定不满,今天下午念斌代理律师公孙雪将向福建高院提交念斌案国家赔偿复议书。

    2014年8月22日,8年来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福建高院工作报告中,均提及念斌案。

    今年2月17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发布消息称:2月15日,该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念斌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先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8.9万元;支付赔偿请求人念斌精神损害抚慰金55万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念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对于福州中院总计约113万的赔偿,念斌姐姐念建兰认为,这是对念斌的“二次伤害”,将用尽法律附属的权利来捍卫念斌所被侵犯的权利。